魏文彪
  記者調查發現,儘管教育部已經明令禁止“點招”,但一些高校仍然會留出少量機動招生名額,對教職工子女實行特殊錄取。另外,在一些高校,每人每年給高校捐資便可成為“校董”,獲得相應的“點招”指標。一企業主稱,他是某知名高校的“校董”,每年向這所高校捐100萬元,作為“回報”,每年學校招生時就會給一個“點招”指標。“這個名額可以給自己的孩子、親屬用,也可以送給生意合作伙伴或有所求的官員(6月9日《新京報》)。”
  “校董”每年向相關高校捐助100萬元,便可獲得一個“點招”指標,這樣的交易看似價格頗為昂貴,但是“校董”大多是有錢之人,100萬元對其來說或許算不上是什麼大數目。更為關鍵的是,正如某知名高校“校董”所言,“這個名額可以給自己的孩子、親屬用,也可以送給生意合作伙伴或有所求的官員”。如果是送給自己對有所求的相關官員,相關官員在獲得名校“點招”指標之後,對相關企業主予以回報,後者所能獲得的利益,很可能遠超100萬元。這樣也就難免會有一些企業主通過捐資成為高校“校董”,然後再將獲得的“點招”指標行賄給相關官員,以為自己謀取更大的利益。
  這種形式的“點招”,能讓部分有錢人獲取讓自己的孩子在不達標準情形下上名校的機會,成為其行賄相關官員謀取更大利益的一種手段,也能使相關高校由此而獲得巨額的資金,卻剝奪了其他考生進入名校學習的機會,嚴重損傷與踐踏教育公平與社會公平。
  以特殊招生方式吸納特殊人才,“點招”的初衷是好的。如果得到嚴格執行,效果應該不錯。麻煩出在執行上,權、錢進入招生凈土,學校向權、錢低頭,因此導致的結果就是普通家庭孩子被剝奪了平等競爭機會。據報道,2014年高考前夕,教育部發佈相關通知,重申嚴禁出台含有違規“點招”錄取等與國家招生政策相違背的招生辦法,對於複查中不達標或通過“點招”等途徑違規錄取的學生,一律不予學籍註冊。人們期待各級各地教育部門能夠通過嚴格監督檢查、發動群眾舉報與嚴懲違規“點招”責任人等途徑,真正將教育部相關規定落到實處,避免部分高校因為違規“點招”讓學校變成“學店”,以在更大程度上遏制招生腐敗,維護與促進教育公平與社會公平。  (原標題:捐百萬給一個“點招”指標,好一個交易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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